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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道這就是變態事務所的生態嗎?
「聽說」,我們這一小排今年的人比較多,所以我們禮拜一到五加班加的比較少,
引起其他小排的「覬覦」,想和我們借人去用。
是變態嗎?我們不能用我們剛剛好的人做我們剛剛好的工作,
一定得要用不夠的人做原本我們剛剛好的工作嗎?不就表示我們得做我們做不完的工作?
真是莫名其妙!
為什麼一定得加班不可?為什麼我們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完就好?
為什麼我們不用加班就要支援要加班的小排,把我們自己搞到要加班?
既然這樣的話,當初幹麻不錄取多一點人,或者,你們幹麻把人踢走?
又或者,為什麼不跟別的大組借人?
你們不可能不知道有別的大組閒到搶著出外勤吧?
而且明明就知道我們這個大組有個不知是該榮耀還是該悲哀的綽號 「地獄組」!
大家都缺人,我們只是人剛剛好,也不是剛剛好到完全不用加班,加到半夜也是有過,
只是因為加班時數比大家少一些,就想來我們這小排借人!
更機車的是,代理經理想從我們這裡調走誰就可以調,因為她是"代理"經理!
弄得現在大家不用加班也得低調,bye bye不能說,要走請低調離開,
免的哪天被哪組看到更不爽就來調人!
金變態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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